成都地铁7号线号线三期南段工程消防第三方检测标招标公告

上传时间:2023/12/19         来源:产品中心

  (原标题:成都地铁7号线号线号线号线三期南段工程消防第三方检测标招标公告)

  成都地铁7号线号线号线号线三期首期工程和成都地铁1号线三期南段工程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基础〔2013〕1022号、川发改基础〔2014〕102号、川发改基础〔2014〕295号、川发改基础〔2014〕887号和川发改基础〔2015〕585号文批准建设,建设项目发包人为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,建筑设计企业为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,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按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筹集资金,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发包人100%,招标人为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。

  1.2本招标项目经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(招标事项核准文号分别为川发改基础〔2013〕1022号、川发改基础〔2014〕102号、川发改基础〔2014〕295号、川发改基础〔2014〕887号和川发改基础〔2015〕585号)。

  成都地铁7号线日 (发包人有权依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)前完成全线各站点、区间、车辆段、停车场、控制中心相应房间的消防第三方检测工作,并分站点出具相关检测报告,且配合发包人与消防验收主管部门沟通完成成都地铁7号线工程的消防验收。

  成都地铁4号线日(发包人有权依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)前完成4号线个站点(万盛站至马厂坝站)、主所、区间、中间风井的消防第三方检测工作,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,且配合发包人与消防验收主管部门沟通完成成都地铁4号线二期(西段)工程的消防验收;

  成都地铁4号线日(发包人有权依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)前完成4号线个站点(槐树店站至成都大学站)、西河停车场、区间、中间风井的消防第三方检测工作,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,且配合发包人与消防验收主管部门沟通完成成都地铁4号线二期(东段)工程的消防验收;

  成都地铁4号线日(发包人有权依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)前完成4号线个站点(明蜀王陵站至西河站)、区间、中间风井的消防第三方检测工作,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,且配合发包人与消防验收主管部门沟通完成成都地铁4号线二期同步实施工程的消防验收。

  成都地铁10号线日 (发包人有权依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)完成10号线一期全线各站点、区间、集中冷站、主所、控制中心、线上检修库的消防设施检测工作,并分站点出具相关检测报告,且配合发包人与消防验收主管部门沟通完成成都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的消防验收。(4)成都地铁1号线号线三期南段工程:

  成都地铁1号线日 (发包人有权依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)前完成1号线三期首期各站点、区间、变电所、改造车辆段相应房间的消防第三方检测工作,并分站、点出具相关检测报告,且配合发包人与消防验收主管部门沟通完成成都地铁1号线三期首期工程的消防验收。

  成都地铁1号线日 (发包人有权依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)前完成1号线三期南段各站点、区间、变电所、改造车辆段相应房间的消防第三方检测工作,并分站、点出具相关检测报告,且配合发包人与消防验收主管部门沟通完成成都地铁1号线三期南段工程的消防验收。

  2.4.1消防第三方检测标工程范围:成都地铁7号线个车站、川师车辆段、崔家店停车场、控制中心、相应区间32.638km。(2)成都地铁4号线号线二期同步实施工程)。

  成都地铁4号线线号线号线三期南段工程:成都地铁1号线个主所、既有皂角树车辆段改造、相应区间11.882km;成都地铁1号线km、兴隆停车场出入线km,以上工程范围内的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、消火栓灭火系统、自动喷淋灭火系统(含简易喷淋)、消防电源及配电、其他备用电源、通风空调防火系统(正压送风、机械排烟、区间隧道射流风机等)、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、防火门(含防火卷帘、防火隔断等)、消防电梯、消防通讯、消防广播、气体消防、感温光纤等全部消防设施及相关联动设施。

  2.4.2负责与消防验收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前的沟通、协调及准备工作,配合消防验收主管部门、统筹组织安排消防验收相关实施工程单位开展消防验收工作,并负责组织、安排消防验收期间的会务、考察等活动。同时牵头完成消防验收相关文件组卷、资料移交工作。

  本招标文件共分为4个标:成都地铁7号线工程消防第三方检测标;成都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消防第三方检测标;成都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消防第三方检测标;成都地铁1号线号线三期南段工程消防第三方检测标。

  2.6合乎条件的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4个标段投标,投标人最多可中2个标段,具体确定中标人的原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.6之规定。

  3.1.1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,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。3.1.2投标人应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注册的且有能力提供消防设施检测的企业;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应包括消防设施检测、电气消防检测,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施工能力。

  3.2业绩要求:在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承担了3个不少于30万平方米消防设施检测或电气消防检测且均为已完工业绩,需提供合同协议书(或中标通知书)复印件和竣工(实体)验收报告(或已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的发包人书面证明文件)复印件,以上所有原件备查。

  3.4项目负责人要求:具有消防检测的项目管理经验,提供具有不少于30万平方米消防设施检测或电气消防检测业绩,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,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职工(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及至少6个月的社保证明)。

  4.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请于2016年7月19日至2016年7月25日(9:00至17:00)登录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()“系统登录入口”中“别的类别项目系统登录入口”免费下载招标资料(招标文件、工程量清单、施工图纸等)。

  5.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,下同)为2016年8月18日9:00,地点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。

  本次招标公告在《四川日报》、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()和成都地铁官网()上发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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